在全球化的時代裡,投資房地產的機會已不再限制於自己所居住的地區。過去20年來,北美洲和西歐國家的房地產市場非常受到亞洲投資人的喜愛。對於那些有子女在國外讀書多年的家庭來說,在孩子就讀的大學城附近置產已變得非常普遍。那麼,非美國稅務居民的外國人(Nonresident Aliens),如果在美國購買房地產進行出租或者之後出售,會有哪些稅務申報的要求呢?本篇文章將為您進行重點整理。
為何選擇美國房地產市場?
首先,相較於西歐國家,美國的房地產市場更加崇尚資本主義,因此對於外國人購買房屋並沒有懲罰性費用,相對而言更受到投資者的歡迎。當外國人購買美國房地產時,流程與美國人購買房地產非常相似,最大的差別在於外國人需要向國稅局申請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(ITIN),該號碼用於未來申報租金收入以及其他與房地產相關的交易。也有少數外國人選擇以有LLC的方式購買房地產,但是外國人的成立LLC要求相對複雜,可能需要尋求律師的協助。
外國人購買房地產的稅務責任
當外國人以個人名義購買房地產後,將會收到一份地契(Deed),上面記載著外國人的名字作為屋主。根據規定,外國人需要每年繳交房屋稅和房屋保險的相關費用。較常見情況,外國人購買房地產的主要目的是出租,因此他們通常會委託房地產經紀人代為管理。由於屋主是外國人且非美國稅務居民,從房租中需直接扣除30%的稅款上繳給國稅局。然而,到了稅務年度結束時,外國人則無需再申報與出租房產相關的所得稅。
然而,這種扣稅方式的稅率相對較高,對於投資者而言可能會比較吃虧。因此,稅法中為外國人提供了一個選項,將美國房產租金收入認定為和美國有關的收入,即”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”(簡稱ECI)。這種方式可以使用漸進式稅率課稅,對投資者更加有利。選擇這種方式的外國人需要每年按時報稅,使用1040NR表格,這是專門給外國人非稅務居民使用的表格,並且可以附上Schedule E表格來申報出租的收入和費用。
選擇ECI的申報要求
在申報1040-NR表格時,外國人需要附上申明,表示他們選擇將租金收入視為美國收入(ECI)。這項申明需要附上一些重要資訊,比如屋主姓名,並表明外國人屋主選用了IRS Section 871D的選項。此外,如果外國人擁有多套房產,他們需要清楚地列出每套房產的地址;如果房子有大幅修繕和增建,也需要註明。同時,還需要提供房產的持有日期、租金收入等詳細資訊,才能將房租收入視為美國收入並享受較優惠的稅率。這個選擇會一直有效,但外國人需要每年按時申報1040-NR表格。如果未能按時申報,國稅局有權利取消外國人享有較優惠稅率的選項,改為直接扣除30%的選項。因此,外國人必須每年按時進行申報。另外,如果未來房產有大幅增值,外國人打算賣出房地產時,賣房手續和美國稅務居民稍有不同。
外國人賣房的稅務責任
首先,在房產交易時,無論是通過房地產經紀人還是買家,都需要按照稅局的要求從賣房款中扣除15%作為賣方的稅款上繳給國稅局。舉例來說,如果賣價是1,000,000美元,外國買主只能收到850,000美元。此外,買方還需要填寫8288表格,這是國稅局的要求,旨在確保外國人申報賣房所得的資本利得稅。賣房之後,外國人在報所得稅時,需要再次使用1040-NR表格的附表Schedule D,並附上表格4797,申報房地產交易所得或損失,同時附上8288表格作為證明,證明之前預扣的15%賣房款。只有這樣,外國人才有可能拿回被多扣走的賣房款項。在申報房地產交易時,外國人需要列出房屋的持有成本、買賣房子的成本和折舊等相關費用,以順利向稅局完成申報手續。
結語
外國人在美國購買房地產時,需要申請ITIN號碼並選擇適合自己的稅務申報方式。出租房產時,可以選擇將租金收入視為美國收入(ECI)以享受更有利的稅率。而在出售房產時,需要按照稅務要求扣除相應的稅款並進行申報。
謝謝您的閱讀,我們下次再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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